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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 请教下MJJ有没有什么恶心人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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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30 14: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具体情况长话短说, 如下:

前几天和一个开店的傻X发生了口角, 对面先骂的我
然后他说我站在他店门口跟他理论耽误他正常营业, 恶心人告状报了警
警察来了询问了情况, 然后说了一堆有的没的, 核心的意思就是骂人不犯法, 警察管不了, 如果我要是不满意, 可以走司法起诉什么的程序.
这个傻X也很嚣张, 当着警察面就说"听到了吗? 我没犯法, 你不服就去告我咯?"

我现在知道他手机号, 和他的名字
有没有什么办法搞一搞他?
请万能的MJJ指点一下
发表于 2023-9-1 16: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子兵法》在一开始是讲了三个不战:

1.打不赢,不战;
2.打得赢,但是打不起,不战;
3.打得赢也打得起,但是看看可不可以不需要通过战斗就能解决问题。

我们的目标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引发战争。
建议远离这种事件就行了,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斗争之上。
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金钱,即便你恶心到了他,你也获得不了什么。
反而会加深你们之前的矛盾,冤冤相报何时了,你今天可以恶心他,明天他也可以恶心你。
发表于 2023-8-30 14: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个,在群里骂人,傻x  别人上诉 判骂人的赔钱了
被告何先生在案涉微信群内发表的“你**脑壳有问题?”“不维权你在这******?”“傻*”的言论具有一定的侮辱性,存在贬低原告人格的意图,构成对原告王先生人格尊严的侵害,且案涉微信群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具有公开性和传播性,便捷快速、散播广泛,被告发表的言论可以造成相关信息的公开传播,令公众对王先生的品格产生不良印象,降低对其的社会评价,原告要求被告何先生承担相应责任,也具有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何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案涉微信群内向王先生发布道歉声明,声明保留时间不得少于3天,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同时还需向王先生支付合理支出800元。

原文: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74710042159869977&wfr=spider&for=pc
发表于 2023-8-30 14: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到语言战斗微信群里,会有网络电话安排他
发表于 2023-8-30 14: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骂人不犯法?那寻衅滋事罪是干嘛的
 楼主| 发表于 2023-8-30 14: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ai1li1er1 发表于 2023-8-30 14:04
发到语言战斗微信群里,会有网络电话安排他

战斗微信群? 指的是什么, 哪里可以加
发表于 2023-8-30 14: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骂人不犯法?
发表于 2023-8-30 14: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店的?店门口没有电话号码吗?高德地图上搜搜,直接轰炸就行了
发表于 2023-8-30 14: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在明你在暗,办法不有得是,就看你敢不敢或者愿不愿意花钱
发表于 2023-8-30 14: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ai1li1er1 发表于 2023-8-30 14:04
发到语言战斗微信群里,会有网络电话安排他

我也想加这种群
发表于 2023-8-30 14: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家户籍出道全给安排上短信轰炸, 把户籍打印出来线下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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